沪工程质〔2023〕6 号
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利于学生巩固和验证所学理论知识,实现理论联系实际,提升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素养。校内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课程设计、校内实习等主要教学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管理,优化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要求,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质量标准。
第一条 质量标准的使用。本质量标准是学校校内实践教学及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学校评价其质量的重要依据,适用于学校所有校内实践教学环节。
第二条 独立设课实验课程质量标准涵盖五个方面:实验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准备、实验教学过程、实验教学总结和实验教学资料归档,共包含十一项质量要求。
第三条 “实验教学文件”包含两项质量要求。
(一)教学大纲独立设课的实验必须有完整的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的编制应遵循科学性、可行性、先进性原则,其内容包括:实验课程目标、实验内容及要求、成绩评定标准等。并设有一定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和创新性实验。非独立设课的实验必须在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实验项目、学时分配、实验内容和要求等。
(二)指导书实验指导书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其内容应涵盖:实验目的、要求、原理、所用仪器、步骤和方法、注意事项、预习要求、数据处理和实验报告要求等。对于综合性或设计性实验,还应包括对学生需完成工作的相关要求,如拟定实验方案、选择所用实验装置、确定实验方法、整理数据和分析实验结果等。
第四条 “实验教学准备”包含三项质量要求。
(一)实验环境准备实验所需设备和耗材应摆放到实验指定的地方,做到布局合理、整洁。检查实验所需的水电,使其处于安全完好状态。对于实验过程有污染物排放的实验室,实验前须检查污染物处理设备的状态,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范围。
(二)实验仪器准备按照实验项目的要求和分组数,准备足够的相关实验仪器及教学装备,并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实验编组的标准是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充分的动手机会,以保证教学质量标准需求的人数为准。
(三)实验耗材准备按照实验项目的要求和分组数,准备各种满足实验要求和数量的材料、元件或药品等,并摆放在实验台,便于学生操作。
第五条 “实验教学过程”包含四项质量要求。
(一)预习布置实验指导教师应提前将实验、实训项目通知学生,并布置预习任务。
(二)实验试做学生要做的实验,教师应预做一遍,提前发现实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检查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有无差错等),以便及时解决。预做实验要做到基本操作规范、实验数据准确、重现性好。
(三)要点讲解实验前,教师应根据实验指导书认真讲解实验的重点和难点,并给予必要的示范。在做示范的同时,对实验原理、操作及实验中易出现的问题、注意事项予以讲解。
(四)报告批阅教师要及时、认真地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审核。如果发现实验结果不合理,应查看实验记录表和实验报告,分析原因。原因不明的,应要求学生重做。
第六条 “实验教学总结”包含一项质量要求。实验教学环节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验课程目标达成、学生实验开展以及实验报告等情况,及时开展实验教学总结,并填写《实践类课程教学分析表》,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举措。
第七条 “实验教学资料归档”包含一项质量要求。实验课程结束后,教师应将实验教学资料及时归档。实验教学归档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指导书、学生实验报告、成绩报表、实践类课程教学分析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等。
第八条 课内实验参照独立设课实验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九条 课程设计质量标准涵盖五个方面:课程设计教学文件、课程设计教学准备、课程设计指导、课程设计总结和课程设计教学资料归档,共包含十项质量要求。
第十条 “课程设计教学文件”共包含两项质量要求。
(一)教学大纲应根据专业毕业要求,制定课程设计教学大纲。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的内容一般包括:课程设计名称、学时与学分、教学目标、内容及要求、成绩评定标准等。
(二)指导书课程设计指导书应包括设计目的、主要内容及必要的技术参数、进度安排、具体质量和要求、要求查阅的相关资料、设计组织形式、考核要求等。
第十一条 “课程设计教学准备”共包含四项质量要求。
(一)工作计划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应根据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指导书制订课程设计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时间与地点、人数、目的、主要内容及要求、进度安排等。课程设计工作计划经系(室)负责人同意、院(部/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二)任务书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应向每位学生下达任务书。课程设计任务书应包括如下内容:①题目;②主要设计内容;③已知技术参数和设计要求;④工作计划进度安排等。
(三)场地课程设计环节应有满足教学要求的固定教室、实验室、机房等教学场地。
(四)设备仪器实验设备、器材及计算机等条件能满足课程设计环节教学要求。
第十二条 “课程设计指导”共包含两项质量要求。
(一)设计指导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应耐心细致地指导学生开展课程设计,注重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
(二)成绩评定课程设计指导教师应及时、客观、公正地评阅学生完成的课程设计资料与文件。应根据学生课程设计成果、独立工作能力、平时表现等情况,对学生的课程设计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必要时组织学生答辩。
第十三条 “课程设计总结”共包含一项质量要求。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应根据课程目标达成、学生课程设计开展以及设计成果等情况,及时开展课程设计教学总结,并填写《实践类课程教学分析表》,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举措。
第十四条 “课程设计教学资料归档”共包含一项质量要求。课程设计结束后,教师应将课程设计教学资料及时归档。课程设计归档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指导书、学生设计报告、成绩报表、实践类课程教学分析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等。
第十五条 校内实习质量标准涵盖六个方面:实习教学文件、实习准备、实习动员、实习指导、实习总结和实习教学资料归档,共包含十项质量要求。
第十六条 “实习教学文件”包含两项质量要求。
(一)实习大纲各类实习应根据专业毕业要求,制定实习大纲。实习大纲应包括:课程目标、实习内容及要求、成绩评定标准等。
(二)实习指导书为保证实习质量,各专业必须组织实习指导教师编写实习指导书,详细说明实习内容及要求。具体包括实习目的、内容、要求、安排、实习报告撰写要求、考核要求等。
第十七条 “实习准备”包含两项质量要求。
(一)实习计划的制定校内实习应制定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应该达成实习大纲规定的实习目标。实习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实习目的、实习方式、实习内容、地点及时间安排等。实习计划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制定,经学院审批后实施。
(二)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各专业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对实习内容熟悉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第十八条 “实习动员”包含一项质量要求。实习前,各专业应组织实习动员,宣讲实习目的,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保密教育。
第十九条 “实习指导”包含三项质量要求。
(一)实习分组实习指导教师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指导书,指导学生合理分组,并进行必要的调配,指定组长(副组长)。
(二)实习指导实习指导教师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对违纪学生,及时批评教育,情节特别严重者,将情况和意见及时报告学生所属学院领导;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或调查报告等。
(三)成绩评定及时、客观、公正地开展成绩评定工作。根据学生实习成果、实习表现等情况,对学生的实习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第二十条 “实习总结”包含一项质量要求。实习教学环节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目标达成情况及时开展实习带教总结,并填写《实践类课程教学分析表》。
第二十一条 “实习教学资料归档”包含一项质量要求。实习教学环节结束后,教师应将实习教学资料及时归档。实习教学归档资料包括: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学生实习报告、成绩报表、实践类课程教学分析表和其他相关材料等。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标准涵盖四个方面: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资料归档,共包含十五项质量要求。
第二十三条 “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包含一项质量要求。应根据专业毕业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大纲内容一般包括:教学周数与学分、目标、主要内容、基本要求、成绩评定标准等。
第二十四条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包含十二项质量要求。
(一)选题
毕业设计(论文)政治方向正确,符合国家立德树人要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立足于所在专业领域的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毕业设计(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
(二)指导
(论文)工作量饱满,工作进度安排合理、学生能够按时完成。
(三)论文架构
毕业设计(论文)的主题和内容框架明确,学生的基础知识、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的难易程度情况达到该专业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的逻辑构建或结构能体现本专业领域的专门知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毕业设计(论文)的研究性综述或实践性工作综述达到该专业要求。
(四)专业能力
学生能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理论研究或解决实际问题(工程问题),达到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论证分析严谨合理,所表达的观点体现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达到所在专业的毕业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观点新颖(人文学科),或者毕业设计(论文)研究对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理工学科)。
(五)学术规范
毕业设计(论文)严禁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毕业设计(论文)的文字表达、书写格式、图表注释、资料引证以及参考文献等规范准确。
第二十五条 “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包含一项质量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应及时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总结,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第二十六条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资料归档”包含一项质量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资料及时归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归档资料包括:立题审核表、任务书、论文或设计说明书、外文原文及译文、成绩评定书、答辩记录表、学生记录本、中期检查表、论文检测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等。
第二十七条 本质量标准由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质量标准自 2023 年 7 月 3 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