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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 SUES-Rules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沪工程研〔2020〕8 号

研究生处规章制度汇编(2020年度)


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涵,为了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学校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为加强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项目管理

第一条 项目申报

  1. 申报方式:研究生处通知各硕士点学院,由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项目执行时间为两年。

  2. 申报条件:项目面向一年级研究生申报,鼓励多人合作申请,每个项目研究团队人员不少于 3 人。每位研究生限参加 1 个项目。

  3. 时间节点:每年 1 月组织申报,3 月评审、立项,翌年 3 月中期检查、12 月答辩及结题。

  4.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人统一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学院审核盖章,所在学院填写项目申请汇总表及硕士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专用记录。申请书(纸质版 2 份、电子版 1 份)、项目申请汇总表和会议专用记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 1 份)交研究生处。

  5. 项目预期目标:研究生需在申请书中明确填写项目研究将达到的预期成果。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取得的成果应为学校学位论文答辩基本要求以外的成果,基本要求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第二条 项目评审、立项及实施

  1. 评审及立项:学院负责研究生申报项目评审、排序、汇总,研究生处负责所有申报项目的材料汇总,并最终确定立项项目。

  2. 中期检查:每年 3 月各学院组织中期检查,项目组填写《项目季度报表》《项目中期检查表》,学院检查后将《项目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 1 份交研究生处。

  3. 项目负责人对完成项目负有直接责任,指导教师、各学院应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注意保存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档案。

  4. 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换负责人、不得随意改动申请项目的名称。若因特殊原因需变更项目内容,项目负责人必须获得指导教师同意,并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变更申请表》,由所在学院审核后,于立项后三周内交研究生处备案。

第二章 经费使用

第三条 使用范围

  1. 本项目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1)实验材料费。主要指实验用原材料、易耗品等。(2)创新研究中产生的测试分析加工费。(3)仪器设备使用租赁费。(4)调研、学术交流活动产生的会务费、差旅费等。(5)调研发生的市内交通费。(6)论文版面费、图书购置费、打印费等。(7)知识产权费。主要指专利申请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等。

  2. 市内交通费不得超出项目经费的 10%。

第四条 划拨方式

根据当年下达经费确定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立项数,项目经费分两期拨款,由学校直接划拨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研究生。

立项启动时拨付 5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 50%。

第五条 管理要求

  1.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做好经费使用记录,中期检查和结题时均需提供经费支出清单及原始票据凭证,并由指导教师确认。项目结题后,由学院留存原始票据凭证,以备检查。

  2. 项目未通过中期检查,则停止拨付后期项目经费。

  3. 项目负责人变更时,必须获得指导教师同意,新老负责人做好经费交接工作,对经费使用记录予以确认。

第三章 项目结题及验收

第六条 结题验收

  1. 由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各项目组按研究进度完成项目,撰写《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报告》(1 万字以上),并提供研究成果复印件(含论文、软件、作品等)及项目经费决算表、项目结题表,由学院负责审核并归档;学院负责将项目验收评分表、项目验收评分汇总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项目结题验收成果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 1 份)交研究生处。

  2.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涉及减少项目内容、更改实施计划、提前结题或推迟结题等变动,需由项目负责人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七条 项目成果

所取得的项目成果相关的论文、材料及作品等均应标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编号),英文为Acknowledgement: This project is sponsored by Shanghai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 Science Innovation Fund for Graduate Students (No. );一般情况下,项目成果均应积极参与各类与研究生相关的创新竞赛、展览、展示。一项成果不能标注多个创新项目资助,在结题验收时只能计算一次。

凡获批执行的项目,若未达成预期目标,将影响项目组成员按期毕业,同时还将影响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的申请份额。

第四章 其他

第八条 项目开展必须遵循科学道德规范,若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相关制度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 2020 年 5 月 14 日起施行。 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沪工程研〔2017〕43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