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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 [ SUES-Rules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

沪工程研〔2019〕35 号

研究生处规章制度汇编(2020年度)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对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学位论文开题情况等培养环节的综合测评。为了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中期考核要求

中期考核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

  1. 政治思想表现

    考核硕士研究生进校以来的政治思想表现。

  2. 课程学习完成情况

    考核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完成情况和学位课程平均绩点。

  3. 学位论文开题情况

    考核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的准备情况,主要包括:1)学位论文课题名称;2)学位论文选题的来源、背景和意义;3)文献综述;4)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和创新点;5)学位论文课题的研究方法和设计方案;6)学位论文课题的研究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7)完成学位论文的计划安排及经费落实情况;8)课题研究的预期学术成果及应用价值。

第二条 中期考核时间

  1. 硕士研究生参加正常中期考核的时间为第三学期第十一至十三周。

  2. 第二轮中期考核时间为第四学期第四至第五周(需特别申请及批准)。

第三条 中期考核方法

  1. 政治思想表现考核

    硕士研究生作政治思想小结,由所在学院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实行政治思想一票否决制,政治思想考核不合格即中期考核不合格,进行相关的学籍处理。

  2. 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考核

    根据研究生培养计划:

    若完成学分达到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 80%,则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考核通过;

    若完成学分未达到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 80%,则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考核不通过。

    若学位课程平均绩点小于 2. 6,则提出警告。

  3. 学位论文开题情况考核

    对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论文选题、文献综述、研究方法、开题条件等方面进行考核,由硕士研究生开题答辩小组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并根据需要提出整改建议。

  4. 中期考核结论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上述三项考核均通过,考核为合格,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5. 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政治思想考核未通过者除外),可以申请第二次中期考核。

  6. 关于缓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均应参加中期考核,但可申请缓中期考核,申请条件为:1)完成学分未达到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 80%者;2)不能按时开题者。

    申请缓中期考核者应在提出申请的同时确定参加中期考核的时间,可以选择本专业第二轮中期考核或后续年级同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

    申请缓中期考核的程序为:由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同意,报学院主管院长批准,研究生处备案。

第四条 中期考核的组织

  1. 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小组

    各导师组织专家成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小组,小组至少由3 名副高职称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人员组成,导师为组成人员之一,不能担任组长,配秘书 1 人;开题答辩小组成员由导师提出,经学院审核,报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

  2. 各学院中期考核小组

    各硕士点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至少由5名副高职称以上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政治辅导员组成,并配秘书 1人,秘书原则上由研究生工作秘书担任,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五条 中期考核的程序

  1. 硕士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填写中期考核登记表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下载开题报告模板、政治思想小结表格并按要求填写。

  2. 导师登录信息系统,对所带硕士研究生填写的中期考核登记表、学位论文开题登记表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中期考核登记表中对研究生入学以来的综合情况作出评价,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科研情况、开题、个人素质等情况作出评价。

  3. 各开题答辩小组对硕士研究生以公开的形式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先由研究生进行 15 分钟的汇报,一般要求事先准备 ppt;开题答辩小组专家提问,硕士研究生回答相关问题,专家提出相关建议;由秘书填写相关的表格,答辩结果由秘书汇总、组长签字后交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每位研究生的汇报、提问、答辩总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4. 研究生工作秘书登录信息系统,填写开题答辩结果;并打印每个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登记表、成绩单,连同学院存档的研究生培养计划一并提交给中期考核小组讨论用。

  5. 各学院中期考核小组召开中期考核会,对每个研究生逐个进行中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同时确定课程学习情况警告与否。

  6.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中期考核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审议,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会议时间作为研究生中期考核合格与否的时间。

  7. 研究生工作秘书登录信息系统,填写中期考核小组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意见。

  8. 通知研究生登录信息系统,打印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由导师签字后,交研究生工作秘书;研究生工作秘书交中期考核小组组长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9. 研究生工作秘书登录信息系统,打印本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由学院主管院长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10. 研究生工作秘书将本学院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登记表、学位论文开题登记表、开题报告及中期考核结果汇总表等归档,并将汇总材料交研究生处备案。

第六条 中期考核结果

  1. 中期考核合格后,硕士研究生方可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并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会议的时间作为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起始时间。

  2. 中期考核合格后,原则上不能更改学位论文题目和内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改时,须由硕士生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学院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核批准,重新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并重新计算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起始时间。

  3. 缓中期考核或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政治思想考核未通过者除外),一般均需延长学习时间。

  4. 中期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政治思想考核未通过者除外),要按要求填写整改报告,交导师签署意见,报学院主管院长审批备案。

第七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 2019年10月 12 日起生效。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沪工程研〔2008〕8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