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程办〔2019〕18 号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友会的联络与发展工作,更好地凝聚和发挥校友力量,发挥校友工作团队的积极作用,促进学校和广大校友的共同发展,学校决定每年在应届毕业生中选聘校友工作联络员,配合学校深入开展校友工作。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章程》及学校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校友会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各学院校友工作专职教师负责本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员选聘工作,具体负责校友日常联络和校友工作联络员信息的汇总、上报、日常管理、校友联络等工作。
二、职数设置
本科毕业生每班级分别设“班级校友工作联络员”1 名,每学院设“年级校友工作联络员”1-2名(可同时担任班级校友工作联络员)。
硕士研究生毕业生以学院为单位,每 50 人设“校友工作联络员”1 名,不足 50 人设 1 名,多于 50 人少于 100 人设 2 名,以此类推。
三、选聘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奉献精神、有较强的责任心及组织协调能力;关心母校事业发展,热心校友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
群众基础好,在班(年)级毕业生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能积极组织班(年)级校友开展活动,并发挥积极作用;
联系方式稳定,联系方便;
担任过班级(或以上)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四、选聘方式
由学院负责,在毕业生中进行宣传动员,结合本人意愿,由各班(年)级推荐产生校友工作联络员候选人,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友工作联络员信息登记表》,经学院初审,填写《校友工作联络员推荐名单汇总表》,本科毕业生名单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复审,硕士研究生名单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复审,最后交校友会办公室;
由校友会办公室组织举行聘任仪式,统一颁发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书,并公布聘任名单;
校友工作联络员推选聘任工作每年两批次,分别于 1 月底、6月底之前完成。
五、校友工作联络员的主要职责
毕业离校前,组织同学填写校友登记表,了解本班(年级)毕业生去向信息,核实联络办法,发展校友会会员;
负责保持与学校、本班(年级)同学的联系,掌握同学动态,协助母校补充、更新校友信息。每年 9 月向校友会办公室反馈一次本班(年级)同学信息;
收集本班(年级)同学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支持学校建设发展;
积极向校友会微信、网站、刊物投稿或收集稿源信息、宣传素材,推荐优秀校友事迹供学校宣传报道;
协助推广校友会微信、网站、刊物,担任微信、网站中校友录栏目的班级管理员。
六、校友工作联络员享有的服务
离校前获得由学校校友会颁发的校友工作联络员聘书;
可从学校校友会和所在地校友分会了解掌握母校、校友会和校友的最新情况;
优先参加学校校友会及所在地分会举办的各种联谊、培训和交流活动;
优先获得学校校友会赠送的学校及校友会刊物。
七、本办法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 2019 年 10 月 24 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友工作联络员管理办法(试行)》(沪工程办〔2016〕2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