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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教考分离”实施办法(试行) [ SUES-Rules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教考分离”实施办法(试行)

沪工程教〔2023〕25 号

教务处规章制度汇编(2023)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教育公平,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综合考量知识与能力、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实现课程考核命题科学化与规范化,发挥考试有效检验和提升教学质量的杠杆作用,构建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体系,学校实施“教考分离”,特制订此实施办法。

一、教考分离的组织要求为保证教考分离工作的顺利推进,对教考分离的课程实行“三个统一”的基本要求:

  1. 统一授课进度多名教师、多个班级同时开设的课程,由教研室/教学团队制订统一授课进度。

  2. 统一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在执行同一授课进度的基础上,课程所属教研室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做到统一教学内容,统一教学要求。

  3. 统一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在开展考试时,须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评分。

二、教考分离的实施范围

  1. 各教学部门开设的通识教育类必修考试课程、公共基础类必修考试课程、面向多个专业开设的学位、学科、专业基础类必修考试课程须实施“教考分离”。

  2. 各教学部门开设的通识教育类必修考查课程、公共基础类必修考查课程、面向多个专业开设的学位、学科、专业基础类必修考查课程,以试卷作为课程考核主要形式的,须实施“教考分离”。

  3. 鼓励各教学部门开设的通识教育类选修课程、公共基础类选修课程、面向多个专业开设的学位、学科、专业基础类选修课程、专业类课程实施教考分离。

三、试卷命题与审核高水平试题库建设是实行“教考分离”的基础和保障,命题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题库建设,制订合理建设计划保障试题库质量,使考核能够检验教学效果,科学评估课程支撑毕业要求能力达成情况。

(一)命题要求

  1. 命题内容应以课程目标为依据,充分体现课程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支撑毕业要求。

  2. 命题范围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掌握好命题的深度、广度、覆盖面、侧重点,把好质量关。

  3. 每套试卷应根据课程性质确定适当的题量,一般按 90 分钟(考查课)或 120 分钟(考试课)考试时间设计试卷,多数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

  4. 每套试卷的难易程度、题量、题型、结构等应基本相当,确保等效。

5.试题应简要明确、无歧义、无错别字,图标清晰,标点符号及计量单位正确。试卷排版一律采用学校规定的试卷样式,字体、字号、板式、纸张大小等应严格统一。并对试卷按 A、B、C、D 依次编号。

  1. 每套试卷须附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或评分细则,属于问答、论述、分析等类型的试题,可以只列出答案要点及评分标准;属于计算、证明等类型的试题,如要求按步骤给分,应列出分步评分标准。

  2. 每门课程每学期考试前应完成至少 4 套试卷的命题工作,每学期考试各套试卷之间重复率不超过 10%,且在下一轮考试前须重新设计 4 套试卷,严禁新试卷与已经使用过的试卷雷同,部分试题经过修改可以重复使用,但重复率不高于 10%。

(二)命题教师遴选及组卷、审核

  1. 命题教师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该门课程大纲,工作态度严谨细致,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无直系亲属参加该门课程考试。

  2. 命题教师遴选完毕后组成命题小组,负责人一般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团队或系教研室负责人。命题小组集体建立该门课程的试题库,并对试卷内容、试题质量、覆盖率与重复率等方面进行审核,再由教学部门组织校内外专业资深教师检查确认。

  3. 教学部门应严格遴选命题教师,并加强试题库的建设与维护工作,严把质量关,经审核合格的试卷才可作为“教考分离”课程考试的备考试卷。

  4. 鼓励教学部门委托外校相关资深教师命卷,与外校相关教学部门联合组队命卷,实施联考,同时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四、试卷管理与使用

“教考分离”工作实行二级管理,教务处、研究生处、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教考分离”实施工作进行检查,各教学部门负责试卷库的建设、管理、使用等。

(一)试卷管理

  1. 试题库建设负责人负责试题库建设质量与建设进度,实施“教考分离”的试卷须于期末考试前二周集中汇总至教务处、研究生处。

  2. “教考分离”(含考试、补考)试卷于考前一周在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监督下由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随机抽取一套试卷并进行印刷,课程负责人于开考前领取试卷并发至考场。任何人在考试前不能擅自向任课教师、学生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抽取的试卷编号。

  3. 教学部门要统筹管理“教考分离”课程题库的建设工作,除了做到量的增加以外,还要确保质的提升,使课程考核围绕课程目标展开,实现从知识点的考核到能力点考核的转变。

(二)评阅与归档

  1. 试卷评阅工作由各教学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成立专门的评阅小组。

  2. “教考分离”课程阅卷形式应流水阅卷或集体评卷,按照制订好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正、给分准确、宽严适当、前后一致”。阅卷前密封卷面学生信息。

  3. 各教学部门应组织做好“教考分离”试卷的集中核查与成绩核分工作,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命题小组负责人填写《考核命题审批表》,授课教师如实填写《课程教学分析表》,与《考核命题审批表》一并归档。

(三)保密要求

凡参与试题库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教师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卷内容。对于违纪人员,学校将按相关文件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激励机制

  1. 为更好的调动任课教师的积极性,针对首次实施“教考分离”的课程,予以工作量核算的激励。

  2. 对于教考分离效果好的课程和责任教师,在教学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优先认定校级一流课程,优先推荐申报上海市一流课程等相关教学荣誉与奖励。

  3. 学校对各教学单位首次开展教考分离工作给予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鼓励各教学单位基于本实施办法制订具体激励措施。

五、其他本办法自 2023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由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