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程教〔2023〕34 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主动适应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全面推进在线开放课程的建、用、学、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应用与共享,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 号)、《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教高〔202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定义在线开放课程是以校内师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开放的网络共享课程,包括 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小规模私有在线课程)以及其他形式的在线开放课程。
二、建设要求
支持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能够体现一流授课水平,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课程及优势学科的特色课程优先建成在线开放课程;支持反映产业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方法,产教联动深入、教学成效显著的产教融合课程优先建成在线开放课程。
申报课程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传播内容积极健康,传达的观点、立场和态度正确,能够引导学习者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申报课程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
课程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语言清晰,镜头感强,讲课具有感染力,具备较强的教学设计与组织能力,能结合在线课程特点,合理设计教学内容并有效组织教学。教学团队规模适度,年龄、知识、学历和学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师有精力和热情致力于课程网站的建设与管理,乐于网络教学活动。
课程教学内容能反映学科专业先进的核心理论和成果,融入实践应用新成果、社会需求新变化,注重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课程内容及教学环节配置丰富、多样,深浅度合理。
课程教学设计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利用和发挥网络教学优势,各教学环节设计充分、有效,能够满足学生在线学习的诉求,不是传统课堂的简单翻版。
教学文件(包括教学视频、负责人介绍、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演示文稿、教案、实践/实训/实习指导、考核方式、课程作业及试卷、在线题库和参考资源等)齐全且资源全部上网,选用或自编了高水平教材。教材的选用严格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沪工程教〔2022〕40 号)执行,严把教材选用的思想政治关和质量关。
课程团队负责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实施完整的教学活动,并及时更新课程内容,为学习者提供优质的教学支持服务和个性化指导,关注学习者的评价和反馈,并持续对上线课程进行改进和优化,确保上线课程质量。
三、自建在线课程运行管理
学校统一负责所有在线开放课程与各外部平台的协调对接。建设完成的在线课程,需经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向教务处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方可面向全校学生开课。
校内 SPOC 须安排不少于课程总课时 1/4 的见面课课时,且见面课要有成绩占比。每门课选课人数不少于 10 人方可开班。
对于教学实践效果突出、学生反响良好的课程,学校择优推荐至权威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校外学习者开放。
教师拟在学校在线课程平台外的其他课程平台开课,需以书面的方式通过所在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开课。其工作量津贴由校外平台负责,学校不再予以单独计算。5. 教师与校外机构合作开设在线课程,须经教务处同意,否则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授课教师个人承担。
在线开放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课程负责人负责组建课程团队、分解建设任务及具体建设内容的实施。课程上线后,课程团队要组织专人负责线上答疑、组织讨论、批改作业、在线考试、资源维护等工作,保证课程正常运行。
在线开放课程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严格学习过程和考试监管,校内 SPOC 期末考核应采用线下考核的方式。
教师在学校在线课程平台开课,学院需为开课教师计算工作量。校内 SPOC 教师课时津贴计算标准可参照公共选修课,对全国开放的 MOOC,教师课时津贴按 1.5 倍系数计算。
在线开放课程知识产权管理。课程建设与应用过程中,课程团队应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产生知识产权纠纷,课程团队应承担法律责任。在线开放课程的知识产权归学校、课程教学团队所有,教学团队将课程上网内容的使用权授予学校;未经学校及课程教学团队同意,在线开放课程不得在本校以外转让或使用。
在线开放课程对外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学校、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运营商按照比例分成,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在线开放课程选用管理
学校通识教育中心可根据各部门教学需求,选用平台上其他高校的在线开放课程作为通识教育选修课,拓展学生学习资源。
对选用的通识教育选修类在线开放课程,学校通识教育中心应实行严格的意识形态审查、内容审查和质量监督,确保课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科学性、适用性要求。不得选用内容陈旧、服务质量差的在线开放课程。
对选用的通识教育选修类在线开放课程,学校通识教育中心要为其配备课程责任教师,全面负责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
对选用的通识教育选修类在线开放课程,课程责任教师需根据教学需要,重新设计课程教学大纲,并上传教学管理系统。期末考核应采用线下考核的方式。
为确保学习效果和质量,非通识教育选修类在线课程选用范围为我校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各学院根据学校提供的选课清单,选用平台上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供学生选课修读。学生期末考核须参加学校统一的线下考试。
对选用的在线开放课程,开课部门要为其配备课程责任教师,全面负责课程教学服务与管理。课程责任教师需为我校匹配度较高的教师,且需有精力与热情开展在线教学服务与管理工作,由开课部门选拔任用并报教务处备案。
除安排学生进行线上学习外,课程责任教师须安排不少于课程总课时 1/4 的见面课课时,且见面课要有成绩占比。
首次见面课须向学生介绍课程要求、学习方法及考核要求等。后续见面课结合我校课程目标对线上学习内容进行补充讲解,对课程重难点内容展开深入研讨,确保学习效果和质量。
课程责任教师需对本校学生线上学习进行维护管理,并提供课业辅导,及时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加强学生诚信教育,严格学习过程和考试监管。
课程责任教师需根据课程考核标准,将学生线上学习成绩、线下见面课、期末考核等成绩加权计算后给出课程最终成绩,并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课程责任教师所维护的在线课程,可算作教师本人开设的课程,其课程学时及工作量按所维护课程课时的 0.5 倍系数计算。
对造成教学事故的我校在线课程教师或课程责任教师,学校根据教师管理相关规定和教学事故处理办法等给予相应处分。
五、在线开放课程学分认定
学生完成教学管理系统选课后,在学校规定的在线课程平台修读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可给予学分认定,充抵校内学分。
学生通过在线课程平台修读课程,必须签署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遵守课程学习纪律和考试纪律。若发现有“刷课”“替课”“刷考”“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所修读课程成绩,并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 定义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主要指基于 MOOC、SPOC 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 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二、建设要求
申请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应为已列入学期教学计划的课程,能够按照教学管理系统安排如期开课,且课程内容适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
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师德好,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充分利用在线课程优势,结合课程特点,采取混合式教学模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学习。
鼓励教师积极引用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即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如为教师自建线上课程,要求 1 学分不少于 8个教学视频,每个教学视频时长建议 5-15 分钟。
授课教师已设计好较完善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施方案,合理设置线上和线下学时配比、选取线上学习资源、安排线上线下具体教学内容、确定考核评价方式等。
混合式课程建设需形式规范,要素齐全,线上和线下教学活动有内在的逻辑,体现形式上的互补及内容上的相辅相成。
三、混合式课程开设流程
首次申请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授课教师需提交开课申请表至开课部门,经开课部门审核通过后以部门为单位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
已申请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并审核通过的课程,每学期排课前,将开课部门审核通过的新学期开课备案表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备案。
混合式课程实行学校和开课部门二级督导机制,对课程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对于督导评价教学效果不理想的课程,授课教师需对该课程进行整改,按照首次申请程序重新提交申请,通过评审后方可重新实施。
四、混合式课程运行要求
在课程总学时不变的情况下,允许减少部分线下课堂教学学时,适当增加线上教学学时。依据教育部对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线上学时的定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原则上要求线上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 20%-30%。建议先选择部分内容进行线上教学试点,取得成效后再稳步推进。2. 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课程班级,在教学管理系统中必须注明“混合式教学”,并明确线上教学平台、每周教学具体安排、线上线下教学学时、考核方式等,便于学生选课和学校管理课程。
第一次授课必须以课堂面授的方式进行,向学生介绍课程要求、学习方法及考核要求等,并请学生签署在线学习诚信承诺书,严格线上学习纪律。
不得连续 2 周及以上采用线上教学,每次线上教学需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教学视频等资源,配套有测试题、作业等学习任务,并评估学生学习效果。
开课教师应加强线上学习监控,按照教学计划和要求为学习者提供测验、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教学活动,及时开展有效的指导与测评,确保教学质量。
课程考核宜采用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期末考核原则上不允许采用线上考核的方式,应采用线下考核的方式。
五、混合式课程实施保障
开课部门应重视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建设与应用,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激励政策。
学校定期组织混合式教学培训与研讨活动,提供混合式教学方法指导及混合式教学实践经验分享等。
教师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经学校认定,首次混合式教学开课学期的教学工作量按对应传统课程的 1.5 倍计算。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在线课程管理办法》(沪工程教〔2019〕224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