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程教〔2021〕37 号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教学工作永恒的主题。课程教学是高等学校最主要、最基本的工作,是树立良好教风、学风、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落实课程思政建设,使教学成果对教育形成科学导向,贯彻 OBE 理念,规范完善教学质量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围绕课程培养目标,形成评价分析机制,提升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帮助教师了解自己教学工作中存在的优势与不足,推动广大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三)为教学管理部门准确掌握学校课堂教学情况提供信息支持,促进学校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逐步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为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方面提供依据。
(五)加大教学管理与监督的力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完善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机制,促进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六)将思政教学元素融入各类课程之中,使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激发学生强烈的爱国之情和报国之志。
(一)科学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价既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又要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符合,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反映出教师教学的真实水平及专业发展规律。
(二)客观性原则:教学质量评价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出准确、全面的评价。
(三)导向性原则:树立起成果导向教育的 OBE 观念,教学质量评价要使全校教师充分认识到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的目标是学生通过教育过程最后所取得的学习成果。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一)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
(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分校、院两级。校级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由教务处具体负责实施,院级质量评价由学院领导组织实施。
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由检查和评价二部分组成。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涵盖整个教学过程和所有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评价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课程评价分课程质量评价机制和四方评教。评价范围包括已开的公共课、专业课和实践类等课程。
课程质量评价机制
对课程目标达成进行评价分析,明确评价内容、依据、流程及周期,聚焦学生学习效果。课程负责人组织实施课程质量评价,为保证评价组织的规范性,课程质量评价依据与结果的合理性由专门的机构把关和审核,专业负责人担任该机构负责人。评价周期为每次教学任务结束,具体参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大纲与课程简介管理规定”。
四方评教方法
1)督导评教:
教学督导对全校已开课程进行抽样评教,评价项目包括该课程的价值引领效果、教学准备情况、教学内容质量和课堂秩序。
2)领导评教:
各院(部、中心)制订本部门领导评教方案,根据方案对本单位已开课程进行评教,评价项目包括该课程的价值引领效果、教学准备情况、教学内容质量和课堂秩序。
3)同行评教:
各院(部、中心)制订本部门同行教师评教方案,根据方案对本单位已开课程进行评教,评价项目包括该课程的教学目标与教学效果的知晓程度、教师授课质量与教学资料质量。
4)学生评教:
学生对全部所学课程进行评教,评价项目包括教学目标与教学效果的知晓程度、教学效果评价、教师授课质量与教学资料质量。
校级教学质量检查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安排。校级教学质量检查分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两种。
常规检查:学生报到注册检查,开学初教学秩序检查,节假日前后教学检查,日常教学巡查,考核(测验)巡查,实习、实验(实训)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校院部领导及校督导组专家日常听课。
重点检查:教师职称聘任前、教学竞赛评选、常规检查中有问题的、学生或教师反映较差的。
院(部、中心)教学质量检查由院(部、中心)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参照校教学检查规定进行。
评价结果由教务处反馈给相关校领导、各院(部、中心),并由院(部、中心)以适当形式反馈到每一位教师。教师可在教学管理系统上查阅督导、领导、同行、学生的评教意见。对存在的问题,由各级教学主管领导负责督导改进。
(一)各院(部、中心)应根据本办法和部门实际情况,对教师工作考核和课时津贴分配等方面制定出相应挂钩的措施。
(二)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差”的教师,暂停该教师讲授该门课程的任课资格;
(三)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较差”的教师,要限期整改。需重新获得该门课程授课资格,参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任课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 2021 年 2 月 5 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沪工程教〔2015〕100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