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程教〔2019〕219 号
为加强我校教务员队伍建设,明确教务员的岗位职责,增强教务员的工作责任感,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教务员的任职资格
㈠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学校,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声誉。
㈡爱岗敬业,尊重教师,关爱学生,有奉献精神,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㈢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㈣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能如实反映本院(部/中心)教学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㈤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基本特点与规律,熟悉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㈥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具备熟练地使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教务管理相关工作的能力。
二、教务员工作职责
㈠学籍管理
负责学生注册及注册情况统计上报,学生人数统计,填发学生证、协助发放各种学籍通知与资料。
协助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休学、保留学籍、复学、转专业、等学籍相关的报审、登记、通知等工作。
负责学生专业转出、转入基础资格的审核。
预审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编制名册,并将学院审核结果上报教务处。
学生的学籍材料整理和协助归档。
㈡课务管理
协助做好开课计划的组织与汇总。
协助各系(室)做好课程安排。
协助组织学生选课,做好相关通知传达,开展院内师生选课咨询。
协助导师开展学生学业预警,对学业进程存在危机的学生做好跟踪。
协助教师办理调课、停课手续。
协助做好教学工作量统计。
㈢考务管理
安排落实监考教师,并将考核安排通知相关师生。
协助学生办理缓考手续。
协助教务处做好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上海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国考、市考的报名、信息汇总、证书发放等工作。
协助做好巡考检查安排。
㈣成绩管理
负责督促本院(部/中心)教师按时录成绩。
严格按照成绩管理规定开展成绩维护工作。
提供、打印学生成绩表。
协助做好成绩、试卷等教学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㈤其他教学管理
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了解教师、学生上课的实况,及时处理教学过程中的突发问题。
协助开展教材选用、征订工作。
协助开展院(部/中心)二级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估、认证工作。
向学生开展教学相关工作的咨询,做好院内报名学生汇总。
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协助教师处理教学相关事宜。
负责做好各类教学报表、数据和材料的采集、填报、统计和整理。
积极配合教务处做好院(部/中心)其他各项教学管理工作。
三、本职责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务员工作职责》(沪工程教〔2004〕95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