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程教〔2015〕96 号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及时、准确地了解教学运行和日常教学管理中的信息,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组成
学生教学信息员原则上由各班学习委员担任,每学年各学院审核并增补一次,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工作职责
(一)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了解有关学校的教学情况;
(二)同各院教务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将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有关教务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传达给学生;
(三)不定期向教务处反馈教学情况;
(四)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协助教务处和各院(部/中心)进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
四、教学信息员管理
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收集、整理教学信息,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不履行职责或违反有关规定者取消其资格。
五、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学质量信息员管理办法》(沪工程教〔2004〕99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