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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培养计划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管理规定 [ SUES-Rules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培养计划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管理规定

沪工程教〔2015〕105 号

教务处规章制度汇编(2020年度)


培养计划是组织各类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学校对教学质量实施管理、监控和评价的基础性文件。为验证培养计划制定质量,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更好地优化完善培养计划,特制定本规定。

一、质量分析与评价

培养计划是高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高素质人才的总体设计蓝图和实施方案,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是对学校办学质量、办学水平的展示与检验。为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需对培养计划的制定质量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与监控,并不断进行改进与优化。

(一)质量及达成度评价方式

  1. 学生评价

    在校生、毕业生问卷调查,在校生、毕业生座谈会。

  2. 实习单位评价

  3. 就业单位评价

  4. 招生、就业的有关数据

    就业率、专业对口率、一志愿报考率、薪资待遇、五年后职务晋升或薪资待遇等。

(二)评价分析

对学生、实习单位、就业单位等评价资料,招生、就业情况等有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分析内容如下:

  1. 培养目标:

    ⑴ 培养目标是否科学;

    ⑵ 培养目标是否达成。

  2. 毕业要求:

    ⑴ 毕业要求是否科学;

    ⑵ 毕业要求是否达成。

  3. 课程体系:

    ⑴ 课程设置是否能够有力地支撑毕业要求的达成;

    ⑵ 课程体系结构是否合理,是否能够体现“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的办学理念;

    ⑶ 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清晰;

    ⑷ 特色是否鲜明。

二、持续改进工作流程

(一) 培养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培养计划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同时,应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方向、国家及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不断地总结、创新与完善。

(二) 各专业应对学生、实习单位、就业单位等进行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的相关调研,收集评价资料。

(三) 对评价资料、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四) 总结分析培养计划在制定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将改进措施应用于培养计划的修定与下一轮制定。

三、培养计划变更流程

(一)为维护培养计划的严肃性,保持培养计划的相对稳定,经学校批准执行的培养计划不允许随意修改。

(二)培养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持续改进工作,发现确有必要更改的,经学校批准后允许对培养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微调。由于课程的增设、取消、更改而导致课程体系发生较大变更的,属修订培养计划的范畴;只对个别课程进行调整而不涉及课程体系变动的,属对培养计划微调的范畴。

  1. 如确需对培养计划进行修订,应提出修订培养计划的申请,并严格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管理规定》中培养计划制定工作流程进行。

  2. 对培养计划进行合理微调时,各学院至少应提前一个学期,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并提出充分的调整理由,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主管领导审定后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三)凡未按上述规定报批而擅自更改专业培养计划者,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的规定》执行。

四、支撑材料

(一)质量评价环节

  1. 毕业生调查问卷原件;

  2. 毕业生座谈会照片;

  3. 毕业生座谈会会议记录;

  4. 学生校外实习单位反馈原件;

  5. 学生就业单位反馈原件;

  6. 有关招生就业数据。

(二)评价分析环节

  1. 培养目标评价分析报告

    含培养目标科学性评价分析、培养目标达成度分析、改进措施等。

  2. 毕业要求评价分析报告

    含毕业要求科学性评价分析、毕业要求达成度分析、改进措施等。

  3. 课程体系评价分析报告

    参照课程体系质量标准,对课程体系的科学性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三)持续改进环节

  1. 将改进措施应用于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制定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改进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

  2. 证明问题已获改进的下一轮质量评价资料。

(四)其它相关支撑材料

五、其他

㈠ 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㈢ 本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培养计划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