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程教〔2019〕224 号
1、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创新教育教学模式,切实做好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管理与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应用与共享,不断提升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 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在线开放课程是以校内师生为服务主体,同时面向社会学习者开放的网络共享课程,包括 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小规模私有在线课程)以及其他形式的在线开放课程。
1、在线课程建设以我校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领域课程为主,支持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与教学理念,能够体现一流授课水平,具有广泛影响力及优势学科的特色课程优先建成在线课程。
2、学校主要通过教学建设项目立项的方式支持在线课程的建设,同时鼓励各教学单位之间或教学单位与社会单位之间通过协同创新、集成创新的方式建设实践教学、创新创业等在线开放课程。
3、对于教学实践效果突出、学生反响良好的课程,学校择优推荐至权威在线开放课程公共服务平台面向校外学习者开放。
1、申报课程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传播内容积极健康,传达的观点、立场和态度正确,能够引导学习者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申报课程内容应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保证课堂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规范的问题。
2、申报课程应符合在线开放的建设理念,可根据不同教学要求采取相应的教学模式。主要包括:以学生在线自主学习为主的教学模式、使用翻转课堂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以课堂教学为主、在线教学为辅的教学模式。教学内容系统完整,教学资源齐全,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效突出。
3、授课教师应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严谨的工作作风;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对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有长期关注和强烈兴趣。
4、课程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语言清晰,镜头感强,讲课具有感染力,具备较强的教学设计与组织能力,能将知识碎片化并有效组织教学。教学团队规模适度,年龄、知识、学历和学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师有精力和热情致力于课程网站的建设与管理,乐于网络教学活动。
5、教学文件(包括教学视频、负责人介绍、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演示文稿、教案、实践/实训/实习指导、考核方式、课程作业及试卷、在线题库、在线答疑和参考资源等)齐全且资源全部上网,选用或自编了高水平教材。教材的选用严格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执行,严把教材选用的思想政治关和质量关。
6、鼓励开展有效的过程化考核评价机制,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开展在线学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等多种方式的课程成绩认定。对于进行教学改革,同一课程(同一课程代码)采用不同成绩比例的课程,学院需提交申请至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7、课程团队负责上线课程的资源更新及教学秩序维护,为学习者提供优质的教学支持服务和个性化指导,关注学习者的评价和反馈,并持续对上线课程进行改进和优化。
8、每门课选课人数≥15 人方可开班。
1、学校统一负责所有在线课程与各外部平台的协调对接。建设完成的在线课程,需向教务处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面向全校学生开课。
2、教师拟在学校在线课程平台外的其他课程平台开课,需以书面的方式通过所在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开课。其工作量津贴由校外平台负责,学校不再予以单独计算。
3、教师与校外机构合作开设在线课程,须经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同意,否则产生的各种法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授课教师个人承担。
4、在线开放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负责制。课程负责人负责组建课程团队、分解建设任务及具体建设内容的实施。课程上线后,课程团队要组织专人负责线上答疑、组织讨论、批改作业、在线考试、资源维护等工作,保证课程正常运行。
5、教师在学校在线课程平台开课,学院需为开课教师计算工作量。校内 SPOC 课程教师课时津贴计算标准可参照公共选修课,对全国开放的 MOOC 课程,教师课时津贴按 1.5 倍系数计算。教师同时开设 SPOC 课程和 MOOC 课程,课时津贴按 1.6 倍系数计算。
6、在线开放课程知识产权管理。课程建设与应用过程中,课程团队应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产生知识产权纠纷,课程团队应承担法律责任。在线开放课程的知识产权归学校、课程教学团队所有,教学团队将课程上网内容的使用权授予学校;未经学校及课程教学团队同意,在线开放课程不得在本校以外转让或使用。
7、在线开放课程对外运行中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学校、课程负责人及教学团队、运营商按照比例分成,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1、学生在学校在线课程平台或学校认可的其他课程平台修读课程,且成绩合格的,可给予学分认定,充抵校内学分。
2、学校教务处会定期公布认可的在线课程平台名单。
3、学生通过在线课程平台修读课程,必须遵守平台的学习规定,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取消所修读课程成绩,并严肃处理。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慕课(MOOC)课程管理办法》(沪工程教〔2015〕117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