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程学〔2019〕136 号
为表彰模范执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宿舍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表彰在学生生活园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同时对违反学生公寓规章制度者给予相应惩处,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章程》,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室友间诚信友善,互相帮助,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实施细则,无损坏公物,使用违禁电器,沉迷网络、打架斗殴赌博等现象。
第二条 积极参与免检寝室评比活动,配合宿舍管理员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条 宿舍整洁美观,床铺整齐,无灰尘杂物;每日检查均在18 分以上。
第四条 尊敬师长,坚持文明用语,养成文明行为。
第五条 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文明宿舍评比的基础上产生。
第六条 积极参加学校及工程里弄举办的各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七条 在通过免检寝室后仍能做到宿舍干净整洁,通过定期抽查。
第八条 学习认真刻苦,寝室成员的平均成绩优良。
第九条 寝室成员尊重和配合社区辅导员、宿管员等管理人员的工作,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沉迷网络等不良现象,无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第十条 工作积极主动,组织能力强,责任心强,在各方面起带头作用。
第十一条 积极带领舍员争当文明宿舍,定期开展文明礼貌活动,坚持每天安排值日,维护宿舍纪律。
第十二条 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在墙上无乱写、乱画,无乱倒剩饭菜,坚持每周清洁大扫除。
第十三条 所在宿舍被评为免检寝室。
第十四条 本楼层内必须有 2/3 的宿舍被评为免检寝室。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保持整洁、卫生。走廊内无烟蒂、垃圾,保持无水痕迹,墙上无球印、脚印,无乱涂乱写等情况。每学期卫生平均分达标。
第十六条 本楼层安全、安静,熄灯后无影响他人休息现象。
第十七条 本楼层无偷窃、无消防隐患等不安全事件发生。
第十八条 本楼层同学尊重和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第十九条 本楼层卫生间内垃圾桶无成袋成盒状垃圾。
第二十条 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工作,听从楼长指挥。
第二十一条 所在楼层保持整洁、卫生;走廊内无烟蒂、垃圾,保持无水痕迹,墙上无球印、脚印,无乱涂乱写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 协调好寝室间关系,避免出现打闹等现象。
第二十三条 自身做到先进标准起模范作用。
第二十四条 积极配合宿舍管理员工作,安排好层长工作,完成楼长周记。
第二十五条 认真完成工程里弄或学校的工作如完成黑板报等。
第二十六条 协调好楼内工作,无打闹等现象发生。
第二十七条 定期巡视,指出各层之间问题,定期与层长沟通交流。
第二十八条 自身做到先进标准起模范作用。
第二十九条 由学生和宿舍管理人员共同自愿申报与工程里弄推荐相结合,申报材料交评审小组。
第三十条 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和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评选出精神文明先进楼层、宿舍及个人的初审名单。
第三十一条 由园区事务中心复审。
第三十二条 奖励
一、免检寝室:可减免卫生检查次数,但须保证抽查时优良状态。
二、先进楼长层长舍长:颁发证书,本年度各类评奖评优、组织发展等活动中优先考虑。
三、十佳宿舍:发放十佳宿舍流动红旗;凡受到表彰奖励的宿舍,成员在本年度各类评奖评优、组织发展等活动中优先考虑。
第三十三条 处罚
一、凡违反学生公寓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者,取消当学期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凡因违纪违规而终止住宿合同者,所交纳的住宿费一律不予退还,取消当学年度奖学金、三好学生等光荣称号评选资格,其所在班不得参加当年先进集体的评选。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19 年 9 月 23 日起生效,原《宿舍学生奖惩办法》(沪工程学[2014]127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