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工程图〔2016〕1 号
第一条 本馆实行藏、借、阅一体的管理模式,除样本图书、珍贵文献、现刊、报纸以外的其他文献均可借阅。
第二条 借阅书刊,一律凭本人的校园卡或已开通借阅功能的松江大学园区临时卡(以下统称借阅卡)。借阅卡不得转借他人,更不得盗用、冒用、变造或伪造。
第三条 遗失借阅卡,请立即到学校网管中心和图书馆挂失。证件遗失前借出的文献、因未及时挂失而借出的文献由本人负责。
第四条 借阅册数:本校教职工、研究生每人限借 15 册;本、专科生每人限借 8 册。
第五条 借阅时限:本、专科生每册图书借期 1 个月,可续借一次,续借期 1 个月;教职工、研究生每册图书借期 3 个月,可续借一次,续借期 1 个月。
第六条 办理借还手续时,请读者在计算机屏幕上确认借还记录的准确性。
第七条 所借书刊,应按期归还。
第八条 遗失书刊,请及时到图书馆声明并积极寻找。寻找未果,须按“图书馆违规处理细则”赔付。
第九条 复印文献资料,须在出纳台办理相关手续,限当日归还。
第十条 读者办理离校手续前,须将所借书刊归还图书馆。
第十一条 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馆藏书刊及物品携出室外。
第十二条 图书馆对本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三条 本规则自 2017 年 1 月 3 日起施行,原《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图书馆借阅规则》(沪工程图(2014)2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