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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SUES-Rules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沪工程保〔2019〕4 号

保卫处规章制度汇编(2020年度)


为创建“平安校园”,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文件精神,及时、有效地处置可能出现的教职工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重在建设”为方针,建立健全学校教职工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快速反应,及时处理,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条 工作目标

校内一旦突发教职工意外伤害事件,以挽救教职工生命为最高目标,有关职能部门的值班干部、责任人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开展有效处置(向学校分管人事、工会工作的校领导汇报,拨打 110、120 求助,要求校医务室值班医生、保卫处值班干部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或协助送至 120 急救中心),使影响和伤害减小到最低限度。要尽快通知教职工家属,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在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统一指挥下,成立学校处置教职工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1. 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事发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

    副指挥:信访办主任

    指挥部成员:人事处、保卫处、后勤实业发展中心、信访办、相关学院(部、处、中心、直属单位)

  2. 应急处置指挥部设在相关二级单位

第四条 工作职责

  1. 由分管校领导指挥,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具体开展工作;

  2. 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分别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3. 宣传部负责做好对外媒体接待、网络舆情监控以及做好正面报道工作;

  4. 总指挥:传达学校领导指示,负责协调沟通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开展工作;及时向分管校领导及两办通报情况,负责接待家属并作为谈判小组第一负责人。

  5. 副指挥:协助总指挥与家属谈判,及时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事态发展;稳定家属及师生们的情绪,努力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工作及生活秩序。

  6. 指挥部成员:

    人事处:与相关学院共同做好教职工稳定工作;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事件,应召集学院相关人员通报情况、提出要求,共同做好宣传、教育、解释、引导工作,防止情绪对立而使事态失控;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协助家属申请理赔。

    保卫处:组织校园保安力量,维护校园秩序,保持与大学城派出所的联系,如遇突发状况,及时处理、调动警力。

    后勤实业发展中心: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为善后工作提供物质及医疗保障,配合相关医院单位或部门开展急救、抢救及妥善处置工作。

    相关学院:及时通知教职工家属,做好接待、沟通、疏导解释工作,同时也要做好教职工及相关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安排 24 小时值班陪护,提供教职工在校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做好舆情动态的排摸和矫正工作;若事件涉及学生,应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做好宣传、教育、解释、引导工作,防止情绪对立而使事态失控。

第五条 纪律与要求

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根据应急处置指挥部要求,做好其他配合工作。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或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致使事态扩大,学校工作陷于被动,进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及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校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应根据本预案工作要求,做好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建立、完善各自的处置预案,进一步明确人员、职责、工作要求、联系、配合方式等,以确保本预案启动后能切实、有效地执行。

附件

教职工意外伤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