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骨干教师教学团队激励计划 [ SUES-Rules ]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骨干教师教学团队激励计划

沪工程人〔2013〕33 号

人事处规章制度汇编(2020年度)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通过团队建设,引导教授(骨干教师)领衔教学团队,切实落实教授治校的工作要求。激励教师以学生为本,以教学为中心,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推行本科学生全程导师制,着力落实教师弹性坐班制、坐班答疑制度和校内自习辅导制度,强化教师对学生的辅导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完善教师教学绩效考核规范。

通过团队建设,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和助教制,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提升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上海市教委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通过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骨干教师教学团队激励计划予以实施。

二、教学团队与组成

教学团队由基本教学团队和团队联盟组成。

(一)基本教学团队

  1. 基本教学团队的定义

    基本教学团队是指围绕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课程体系,以及教育发展的要求,以完成既定的教育教学任务为目标,由一名教授(或优秀副教授)领衔,若干名副教授、讲师、助教、实验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研究生构成的特定教学群体。

    鼓励团队吸纳专职实验教师参加,倡导条件成熟的团队引进国外知名教授、学者或国内企业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一般在职教师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超过 8 人(优秀兼职教师人数不限,学校视情况给予兼职教师津贴)。每一位教师只能领衔组建或参加一个教学团队,若因科研、教学五大建设需要还可以参加其他任务型的团队。

  2. 基本教学团队的任务

    (1)教学与教学改革工作

    承担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一般必修课程,并具有承担选修课程、辅修专业课程,以及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义务。教学与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要求相结合,了解学科(专业)、行业现状,追踪学科(专业)前沿,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并修订教学大纲。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重视实验/实践性教学,引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在教学工作中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可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管理措施,教学效果好,团队无教学事故。

    (2)教学研究

    定期开展教研活动,优化本团队教师承担课程知识与能力之间的衔接与侧重点。积极参加团队联盟教学活动,积极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活动,组织申报上海市教委和校级教育教学研究、精品课程建设、全英语示范课程建设等项目,鼓励开展基于项目、问题、案例教学模式的探索研究与实践,提高大学生学习成效。

    (3)教材建设

    重视教材建设和教材内容更新,及时反映学科(专业)的最新技术与应用。教材使用效果好。

    (4)全程导师制

    团队内的教师必须常年担任本科生导师,全程指导若干名本科生选课和学业,引导第二课堂辅修专业修读,开展课外辅导及相关咨询等。

    基本教学团队在完成以上任务的同时要接受所属专业系(或教研室)的日常教学管理。

(二)教学团队联盟

  1. 教学团队联盟的定义

    教学团队联盟是指两个及以上的基本教学团队根据学科和专业的教学要求,能统筹各团队之间的建设规划、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的教学联合体。

    团队建设初期,学院、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教学团队联盟。一个基本教学团队可同时参加不同的教学团队联盟。

  2. 教学团队联盟的任务

    (1)根据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和教学要求,组织协调完善培养方案,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明确课程在大学生知识和能力培养中的作用与实现手段,及时更新课程教学大纲等。

    (2)重视队伍建设,形成合理的队伍结构。提出教师培养、团队间人员调整、补充的意见和建议,有计划地开展骨干教师的遴选与培养。

    (3)协调教学团队联合申报、开展各级教改项目、联合编写教材。

    (4)加强团队间教学经验、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交流,不断提升联盟内各教学团队的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5)教学团队联盟负责人有责任协助学院安排教师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教学团队联盟在完成以上任务的同时要接受所属专业系(或教研室)的日常教学管理。

三、实施范围与要求

“骨干教师教学团队激励计划”主要通过建设教学团队予以实施 。

(一)教学团队实施范围

依据学校“十二五”规划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从人才培养、学科专业、知识创新等方面,在全校教师队伍(含实验教师和双肩挑人员)内,通过自由组合(团队首次组建部分实行自由组合与学院推荐相结合)、自我设计、自主确定聘期的目标任务,申请组建教学团队,经学院审议通过,报学校审核认定后实施。

团队的组建初期,各学院(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组建基本覆盖型(教师覆盖面 ≥ 80%)或非基本覆盖型(教师覆盖面<80%)教学团队。基本覆盖型教学团队是指学院(部)首次组建团队时,依据团队负责人自由组合(双向选择)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原则,80%以上的教师加入不同的教学团队。非基本覆盖型教学团队是指学院(部)首次组建团队时,通过双向选择方式,由团队负责人自由组合组建教学团队。

2012 年 9 月后,凡晋聘正教授的教师必须具备组建教学团队的能力,在聘任后尽快组建(或参加)教学团队,实行弹性坐班制;已是教学团队负责人的副教授和已参加团队的教师申请晋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入职的教师必须参加教学团队,实行弹性坐班制;新进教师,若在受聘之前没有任何高校教学经历(含师资博士后经历),必须担任至少一年的教学助理工作。。

专职教师参加教学团队并认真履行职责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聘和教学考核的重要考量指标。

本计划不适用中外合作的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相关学院(校)是否开展该项工作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行决定;如需开展该项工作,可依据学院(校)实际情况,参照本计划另行制定相应的计划报学校审批。

(二)教学团队申请的条件与要求

教学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团队带头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并承担相应的职责,申请组建教学团队必须符合相关的要求。

  1. 团队带头人负责制

    每个基本教学团队设置一位带头人,是团队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教学团队带头人必须是至少承担本专业完整的一门核心课程(或主干课程)实际教学的主讲教师,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应在本专业教学上具有独特造诣、学术能力,具有一定的学科社会影响力。

    团队带头人有本团队人员选聘权、解聘权、考核评价权和教学激励津贴分配权。团队人员实行双向选择,聘期整体考核。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绩特别突出的副教授也可领衔组建团队。团队带头人负责设定团队目标和任务,带领全体成员实现预定目标和任务,并对整个团队教师业绩进行考核。

  2. 团队带头人条件

    基本教学团队带头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别优秀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致力于该专业本科相关课程的教学与建设,教学效果良好;离法定退休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聘期内执行弹性坐班制。

    (2)至少是承担主讲一门完整的本专业核心课程(或主干课程)实际教学任务的教师,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熟悉该专业本科教学各个环节,特别是系列课程的教育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3. 团队带头人职责

    (1)完成团队的组建,带领团队成员努力实现相关本科课程群的教学质量、教学改革和教学水平定期达标。

    (2)领衔讲授和建设相关的核心或主干课程,指导本科生教育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指导副教授、讲师和助教教学工作,主持和参与课程建设、编审教材和学科专业发展。。

    (3)带领资深骨干教师帮助青年教师迅速熟悉并投身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把握本团队内各位教师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提升的目标与措施制定、教学过程检查、内部考核。合理、公正地配置团队工作保障资源和激励津贴。

    (5)率先带领教师执行弹性坐班制1、坐班答疑制度2和校内自习辅1弹性坐班制是指教师在工作日内除了因教学、科研等需要并按规定程序经学院(或团队带头人)批准的外出外,均需到校工作的制度。新聘教授、新聘副教授、新入职教师和团队带头人均必须导制度3。在工作日内,因教学、科研等需要外出,需按规定程序经学院批准。

    (6)模范执行市教委“三不规定”,即担任教学工作期间,未经学校批准,不准在校外担任兼职教师,不准在各类社会营利机构任职,不准在工作日到校外有偿讲学。

    (7)关心、帮助实验教师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教学质量,并为他们提供各类培训、交流、实习、合作的机会。

    (8)有权调整经多次督促帮助但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团队成员。

  4. 教学团队联盟负责人职责

    教学团队联盟负责人由联盟内的基本教学团队带头人推荐,报学校审批。教学团队联盟负责人职责为:

    (1)把握该学科(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发展方向。

    (2)平衡与协调联盟内各个教学团队的建设目标与进度。

    (3)调解或评判联盟内各个教学团队课程教学质量、教学改革和教学水平检查或评议中存在的有争议事宜。

    (4)协助学院安排教师承担相关课程的教学任务。

    (5)负责向院(部)教授(或专家)委员会提出继续建设或解散某教学团队的提议。

    执行弹性坐班制。

    2坐班答疑制度是指教师在非上课和开会时间内,在办公室为本科学生学习提供讨论、辅导、答疑和交流的时间。凡教师均要遵守坐班答疑制度,辅导学生学习。教授、副教授原则上平均每周累计时间不少于1天,讲师不少于2天,助教不少于 4 天。

    3校内自习辅导制度是指教师在自习时间段辅导本科学生学习的时间。凡教师均要遵守校内自习辅导制度。教授、副教授每学年晚自修辅导时间不少于 20 个晚上;讲师不少于 30 个晚上,助教不少于 40 个晚上。校内自习辅导制度不与坐班答疑制度重复计算时间。

  5. 教学团队成员基本条件与职责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教育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教师应具有高尚师德、优良教风和敬业精神,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备课、上课,进行教学研究。

    (3)应聘教师职务的人员应依法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履行教师职务岗位职责,应既从事教学工作又从事科研工作,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参与指导学生的第二、第三课堂活动和其他社会服务工作,参加各类培训。

    (4)教授每年必须系统讲授本科课程,指导本科生教育教学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指导副教授、讲师和助教教学工作,主持和参与课程建设、编审教材和学科专业发展。

    副教授每年必须担任全日制本科学生课程的讲授工作,指导学生教育教学实习或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实验教材和实验指导书。承担课程辅导、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指导讲师和助教工作,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或本科生导师工作。

    讲师要系统地承担本科生课程的主讲,指导学生教育教学实习或生产实习、社会实践、指导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助教工作(或顶岗承担助教工作)。担任班主任或第二、第三课堂活动指导等学生工作。

    助教要担任课程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习题课或实习等教学工作,配合主讲教师讲课,经常与学生保持联系。

    (5)执行弹性坐班制、坐班答疑制度、校内自习辅导制度和市教委“三不规定”。在工作日内,因教学、科研等需要外出,需按规定程序经团队带头人批准。

    (6)教师要将其电话、邮箱、办公室地址公开,确保学生有问题能够向其咨询。

    (7)教师要及时批改学生作业,并反馈给学生。

    (8)教师要严格遵守学生评教制度,每门任教课程结束均需组织学生评教,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得到落实。

    (9)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随便更换上课时间和地点、请人代课、压缩课时,更不能无故旷课;在教学过程中不得接听手机,不能随意中断教学去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更不能讽刺挖苦、歧视学生,过多地宣传与教学无关的言论。

  6. 团队组建条件

    (1)拟申请成为组建基本教学团队的带头人须符合本意见“团队带头人条件”,并能承担 “团队带头人职责”。

    (2)拟组建的教学团队应是一支专业、年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等相对合理的教学梯队,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学校规定的组建人数,原则上应至少含有 1 名 35 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3)拟组建的教学团队在课程和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与创新、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改革、师资建设等方面应有一定的经历(或基础)和较明确的建设思路与规划,并已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校级及其以上的教改项目、精品课程、重点课程或示范性实验室)或经验。

    (4)拟组建的团队中长期建设目标和承担的聘期目标任务应符合以下要求:

    1)团队带头人领衔,团队负责建设的本科核心(或主干)课程达到或超过规定门数(原则上按团队内教授、副教授人均 1 门计),并负责相应课程的精品课程建设、教学大纲制订、教材讲义编写等任务。

    2)团队内教授、副教授每人每学年须领衔担纲二门次以上本科课程授课任务(授课任务由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学院正职可申请减免1/2,学院副职可申请减免 1/3;校职能部门双肩挑人员原则上每学期承担课程数不多于一门],且团队内的核心课程和重点课程至少有一门次由教授、副教授全程主讲。

    3)团队每学年须接受学院要求承担的研究生课程教学(无硕士导师的团队除外),负责课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核心课程与全英文授课课程建设,重视教学内容的前沿性、应用性。

    4)团队中具备导师资格的教师按照学院要求人均每年至少招收 1名全日制研究生;定期组织研究生开展 Seminar 研讨,形成固定的研讨、交流制度。

    5)进行相应的教学改革或取得教学成果等。

    6)实行对团队内青年教师富有成效的指导与带教。

四、申报与审批

  1. 具备申报条件的团队带头人填写《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骨干教师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计划书》,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初步拟定团队成员名单(基本覆盖型教学团队首次组建团队,依据团队负责人自由组合(双向选择)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团队的聘期工作目标和任务,向学院(部)提出申请。

  2. 院(部)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部门申请的团队或团队带头人进行评议推荐,并报学校审批。

  3. 学校依据“三公”原则对各院(部)推荐的团队或团队带头人进行评审,听取院长(或团队联盟负责人、团队带头人)的答辩,依据本计划评议。

  4. 公示学校评议通过的团队、团队带头人或团队联盟负责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实施并授权获得批准的团队带头人组合,行使团队带头人相关权限与职责。

  5. 获批的团队带头人与所在学院(部)的院长(主任)签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骨干教师教学团队工作协议书》。

五、资助与标准

  1. 学校设立专项资金,上级及学校相关专项经费均纳入资金统筹管理使用。

  2. 教学团队每个建设周期为三年,团队人员可不定期动态调整。团队激励经费分年度核拨。团队激励经费包括教学激励津贴、学术交流活动经费、带头人津贴等。聘期内,每年年初根据团队前一年度建设情况、教学质量、团队人数和结构等,核拨当年度团队激励经费 100%;当年年底进行阶段性年度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调整下一年度团队核拨激励经费,并在下一自然年年初对前一年度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位于全校教学团队前 40%的教学团队给予 5~20%不等的奖励;聘期末根据团队聘期总业绩进行考核与奖励。

  3. 团队激励资助标准

    团队激励资助标准实行面向任务与质量型,按照团队成员数、承担的教学任务与责任、前期任务完成的质量情况下拨。

    团队资助经费:

    J=J1(带头人津贴) +J2(教学激励津贴) +J3(学术交流活动经费)

    类别 J1 J2 J经费 λ(J2+J3) C×K×M N×R

    J1(带头人津贴):综合团队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等因素,对团队带头人或团队联盟负责人的激励津贴。

    J1 = λ (J2+J3)

    其中:λ为带头人津贴系数。

    J2(教学激励津贴):根据教学质量+任务引领之原则确定。

    J2  CkM其中: K——质量系数,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位于全校团队前 10%,K=1. 2;前 20%,K=1. 15;前 30%,K=1. 1;前 40%,K=1. 05;其它,K=1. 0。

    M——本团队承担理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总和(按实际开课的门、次数累计,研究生教学按 2 倍计算)。

    C——本年度单位折合学分(KM)的资助金额。

    n——全校教学团队总数

    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见表 1。

    表 1 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办法

    ?

  4. 鼓励团队开设辅修和公选课程(激励经费另拨),鼓励院(部)提供相应配套资金资助。

各教学团队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各团队内部成员的具体激励资助标准,报学院备案。

六、组织与保障

坚持 “择优汰劣”原则,强化考核,实行校、院二级动态管理。进一步严格教师岗位职责,加强教师行为规范,落实教师弹性坐班制、助教制和定期、定时课程辅导制,学校原来执行的“青年教师导师制”一并纳入团队建设范畴。

(一)教学团队管理组织

  1. 为了加强对教学团队的领导、引导、管理和激励,经研究决定,成立校推进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双组长,主管教学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和主要处室处长为组员。

  2. 为了对教学团队实现有效的督导、科学的考核和激励,负责教学团队资格、业绩材料的审核,专项资助经费落实,校内资源整合。经研究决定,成立校推进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试点工作的工作小组,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其他主要处室处长为组员。

  3. 学校组织专家规划全校学科专业发展战略,对优秀教学团队进行遴选、评估和聘期考核,兑现考核结果的激励;推荐申报国家或省市级教学团队。

  4. 学院(部)对教学团队实施年度评估和建设期考核。学院(部)成立教学团队管理小组,院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负责教学团队工作指导和协调、日常管理、资源配置、年度考评、建设期考核、内部分配监督等。

  5. 团队带头人与院(部)签订任务和目标责任合同,负责制订团队内部管理制度、各项任务目标实施和相关资源的筹措分配。团队带头人负责对团队成员进行年度考评和聘期考核。团队带头人在建设期内因种种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聘期未完成任务目标等,所在学院(部)可提出重组或撤销团队的动议,报学校审批后实施。

  6. 团队成员在双向选择基础上实行聘任制。经学校发文授权的团队带头人有权直接与团队其他成员签订岗位工作协议,团队带头人依照团队成员岗位工作协议约定与完成情况,决定成员聘用、续约或解约。团队成员被解约后原则上仍由院(部)管理,名单报人事处和教务处备案。

  7. 团队实行整体考核和动态管理。每年 12 月 10 日前团队须提交《教学团队年度(聘期)工作报告》。

  8. 团队成员在工作日内因教学、科研等需要外出,需书面向团队带头人请假审批。

(二)教学团队保障

为了能全面实现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的目标,学校将制定、修订并实施相关的制度与文件。

  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骨干教师教学团队激励计划

  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工岗位聘任和岗位职责实施办法(试行)

  3.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聘期(含首聘)考核办法

  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院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办法

  5.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

  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职员工年度考核办法

  7.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8.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优秀青年教师选拔培养办法

  9.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1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教学绩效考核办法

  1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教育质量评价制度

  1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行为的工作举措

财政工资和校内工资的发放及相应的聘用考核方法仍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此计划仅适合于教学团队建设和激励津贴的发放,对参与教学团队考核的所有个人成果均可用作个人的考核业绩。

七、考核与激励

(一)考核要点

对教学团队的考核以课程教学质量为核心,围绕本科教学、教学改革和研究生培养、青年教师培养等展开。主要考察团队的课程建设、教学成果及对专业建设的贡献,团队的建设规划执行、目标实现及人才培养等情况,并强调标志性成果。

  1. 团队内教师讲授的课程教学方法科学性,教学手段先进性,教书育人与教学效果。学生、教学督导组对团队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

  2. 团队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及团队建设协议书约定的相关任务目标的情况。

  3. 团队内的教师执行市教委“三不规定”、全程导师制、弹性坐班制、坐班答疑制度和校内自习辅导制度的情况。学生信息员对教师执行坐班答疑制度、校内自习辅导制度的反馈意见,学生对导师工作内容、成效的客观评价。

  4. 团队教师实验(实践)教学重视程度,团队所涉及专业的实践、实验教学的建设情况。

  5. 团队教师参加教学改革与创新的成效。近三年内以课题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身份参加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省部级精品课程、双语课程开设和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

  6. 课程教学梯队的建设,团队内青年教师的传、帮、带的重视与落实情况。

  7. 团队教师有无一次以上的三级教学事故或二次以上的教学违规通报。

  8. 团队教师是否均通过学校和院(部)的个人年度考核并且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

各学院(部)可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高于学校基本标准的教学团队考核标准。

(二)考核激励

教学团队考核分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

  1. 教学团队年度考核

    教学团队年度考核通过所在学院与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考评”客观考核。

    “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位于全校教学团队前 40%,给予奖励:

    (1)调整下一年度教学激励津贴 J2 中的质量系数 K,提高第二年度教学团队核拨激励经费;

    (2)在第二年初,直接按照(K-1)×(J10 +J20)奖励有显著建设成效的团队(注:J10 、J20 为前一年度核拨的带头人津贴和教学激励津贴)。

    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位于全校团队最后 10%的教学团队:

    (1)下一年度按照上一年度团队资助经费的 60%核拨教学团队激励经费;

    (2)要求团队负责人提出整改方案报学院审核;

    (3)连续二年考核位于全校团队最后 10%的教学团队,由学院提出解散团队的意见,报学校核准后实施。

  2. 教学团队聘期考核

    教学团队聘期考核,由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三个年度考核结果,审核评定确定各教学团队聘期考核结果,对位于全校团队前 40%的教学团队按照(K3-1)×(J13 +J23) 给予相应的奖励与激励。(注:K3 为学校专家组确定的教学团队位于全校团队排名所对应的 K 值, J13 、J23 为团队前三年的带头人津贴和教学激励津贴的均值)。

    聘期考核位于全校团队最后 5 %的教学团队,且三年内有二年考核位于全校团队最后 10%的教学团队,学校专家组将直接提出解散团队的意见,报学校核准后实施。

八、投诉与调解

  1. 学校成立“教学团队建设投诉与调解委员会”,主任为学校纪委书记,成员为纪委、校办和工会负责人,与投诉人非同一部门的干部、教师代表。纪委负责日常事务。

  2. 投诉人有权对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各级管理、评议组织的人员组成、评议程序、评议以及团队内部分配等进行公开的监督,有权提出投诉。

  3. 投诉一般在教学团队组建、考核、分配或公示期间提出,以事实为依据;为了便于调查和回复,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

  4. “校教学团队建设投诉与调解委员会”受理投诉后,负责对事实展开调查,召开必要的听证会等;负责向相关的评议组织、学院或团队带头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向投诉人反馈意见。

  5. “校教学团队建设投诉与调解委员会”有责任为投诉人保守秘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侵犯,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

九、其他

未参加教学团队的教师不享受本计划的资助经费和激励津贴。

十、附则

  1.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本计划由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处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教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导师实施办法(试行)

  3.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落实教学岗位职责的实施细则(试行)

  4.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办法

  5.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骨干教师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申报书

  6.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骨干教师教学团队建设工作协议书

  7. 骨干教师教学团队论证提纲

附件 1: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教学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落实高校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强化教师教学工作职责,建立与健全教学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激发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的动力、潜力和能力,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教学绩效考核办法”。

考核原则

  1. 教师教学绩效的考核严格做到标准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以促进学生发展为宗旨、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提升教学绩效为主线、以教师专业发展为本位,注重教学质量和工作绩效,重在激励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多形式的多主体教学效果评价制度,尤其是学生评教制度,把学生评教作为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对教师教学绩效考核分层次进行,对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不同层次的教师按不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岗位聘任、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实行教学绩效的优先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考核范围

我校加入骨干教师教学团队的全体教师纳入考核对象,实行定量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同步考核。考核范围包括:

(一)课内教学活动

从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研究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课外教学活动

从担任学生导师情况、遵守坐班答疑制度和校内自习辅导制度、为学生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专业发展

从教师个人和团队专业能力发展、教授带教青年教师、青年教师助教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考核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师教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学校教师考核工作,各学院(部、中心)成立院级考评小组。

学校教师教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 建立绩效考核管理体系,负责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 负责组织学习、宣传、贯彻相关政策,制定绩效考核奖罚标准。

  3. 负责考评过程、工作规范、考核结果的监督和审查,解决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院级教师教学绩效考评小组职责:

    督促院级督导制度的执行,包括教师课内教学活动、课外教学活动的日常检查和汇总,作为年终教学绩效考核的依据;

    督促院领导、教学团队带头人执行定期听课制度,督促开展公开课、评课等活动;

    开展年度教学绩效考核工作。

(二)考核周期

以自然年度作为考核周期,每年年底进行考核。

(三)考核实施

由教师所在学院(部、中心)考评小组会同教务处和人事处共同实施考核。

(四)考核等级

  1. 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试用期内教师除外);试用期内的教师考核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2. 考核等级由考评小组根据考核分数进行最终等级评定。

  3. 优秀等级评定:列入考核范围人员中,由高分选至低分的前百分之十五为优秀等级。如出现若干个同等分值而超出百分之十五的情况,由学院考评小组讨论后表决决定。

  4. 在年度考核工作中,对发生三级教学事故者,在原考核基础上下降一个等级;对发生二级教学事故者,年度考核最高为基本合格;发生一级教学事故者,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四、考核方式方法

(一)考核方式

教师教学绩效考核由考评小组组织实施。该考核采取多个评价主体综合评价,包括考评小组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自我评价。

  1. 考评小组评价是建立在常规工作检查、综合年度教学成果基础上的基本评价手段。全体考评小组成员对所评教师进行集中评议、分别打分。

  2. 学生评价是教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包括授课评价和学生导师工作评议两部分,均通过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实行网上评教。

    (1)授课评价。课程教学结束后,教师任教班级全部学生在网上填写教学情况评价表、对任课教师进行评分;

    (2)学生导师工作评议。每学期末由该导师指导的全部学生在网上填写导师工作评议表、对导师进行评分。

  3. 同行评价(教师互评)是教学绩效评价的有效渠道,建立在经常性的互相听课与评课制度和平时工作交往的基础上。该项评价由考评小组组织 3 人以上,且熟悉了解被评对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外教学工作情况的教师(可为本教学团队内或以外的本学科的人员)进行填写、评价,采取集中评议、无记名评分的形式进行。

  4. 教师自我评价有利于教师自我完善,鼓励教师全面、客观地检查各项评价指标的达到程度,及时弥补薄弱环节。

(二)考核方法

教师教学绩效评价综合得分计算方法为:

J=J1×40%+J2×40%+J3×20%

J1——考评小组评分,J2——学生评分,J3—同行评分。

  1. 考评小组评价按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教学绩效考核量表” (附表二)进行评分。其在总分中的权重为 40%。

  2. 学生评价按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教学情况学生调查表” (附表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导师制实施办法》附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导师工作学生评议表”进行评分。教师任教班级学生、教师担任导师的学生对其评分的平均值即为学生评分 J2。其在总分中的权重为 40%。

  3. 同行评价按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评价量表” (附表四)进行评分。其在总分中的权重为 20%。

教师自我评价按附表四进行,其分值作为参考,不计入总分。

由学院考评小组汇总教师以上各项分数,按 “教师教学绩效考核等级评定表”(附表一)进行填写,确定教师年度教学绩效考核等级。

五、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实行绩效考核“四挂钩”。教师教学业绩考核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挂钩,与岗位聘任挂钩,与授课资格挂钩,与年度绩效工资挂钩。

  1. 连续两年校内教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在教师职务聘任和晋升制度中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

  2. 对未达到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和基本行为规范且情节严重者,取消其教师资格并转出教学岗位,或提前解除聘用合同、或不再续聘。

  3. 教师连续两次未参加学生评教活动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较差或学生反映不满意见较多的教师,可暂停其授课资格,并及时更换教师或低聘。

  4. 教学团队负责人根据教师教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年度教师教学绩效工资。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一:《教师教学绩效考核等级评定表》(供学院汇总使用)

附表二:《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量表》(供考评小组使用)

附表三:《教师教学情况学生调查表》(供学生网上评教使用)

附表四:《教师教育教学情况评价量表》(供教师使用)